大宜宾-四川练团子

标题: 宜宾一女子打电话报警,说自己被强奸、抢劫!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799    时间: 2016-12-4 09:25
标题: 宜宾一女子打电话报警,说自己被强奸、抢劫!
11月中旬,李某到高县公安局庆岭乡派出所报案称自己被人强奸、抢劫。派出所民警随即投入到紧张的侦查工作中,通过多方调查,民警发现何某有重大作案嫌疑。就在民警以为一起所谓的强奸、抢劫案即将告破的时候,意外情况却出现了,所谓的强奸、抢劫根本不存在,而是一起卖淫、嫖娼案。

[attach]35752[/attach]

据到案的何某交代:11月中旬,何某到高县文江镇一个按摩店内找了一个小姐李某,双方以嫖资400元钱谈拢后,何某将其带至高县庆岭乡家中,当晚双方发生性关系。在第二天晚上何某准备将李某送走时,二人确因嫖资问题发生口角,后来冲突升级何某将李某打伤,随后何某联系车将李某送走。

随后民警再次找到李某了解情况,李某这才如实道出自己与何某卖淫嫖娼的实情,不过李某想到当时谈好的以400元包夜,而李某却整整多呆了一个白天,便想着叫何某加钱,双方因此而发生冲突,被打伤后,实在想不过的李某便到派出所报案自己被强奸、抢劫了。

目前,何某已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当中。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之规定,卖淫、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一下拘留,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;引诱、容留、介绍他人卖淫的处10日以上15日一下拘留,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。a


作者: 此生只等你    时间: 2016-12-4 13:22
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
作者: 对方正在输入    时间: 2016-12-4 22:54
真的想得出来哦
作者: 麻子先森    时间: 2016-12-4 22:59
丢我高县人民的脸
作者: 夕阳好    时间: 2016-12-4 23:13
凡事都要想想起因。男的想占便利,女的想多要钱。不然怎么会发生这种事。
作者: 曾健强    时间: 2016-12-4 23:20
自作孽不可活

作者: 往事如風    时间: 2016-12-5 00:27
自作自受!
作者: 大都會    时间: 2016-12-5 00:50
哇高海宁的相片都給用上了

作者: 司机麻烦下一站    时间: 2016-12-5 04:24
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。
作者: 杨效武    时间: 2016-12-5 04:55
偷鸡不成,噬把米!蠢猪一头
作者: 雯希宝贝    时间: 2016-12-5 14:44
丝丽雅的大气污染尤其是水污染不治理,宜宾的环保就是假打。

作者: 欧阳    时间: 2016-12-5 15:12
舒服了。
作者: 二爷。    时间: 2016-12-5 15:22
是不是傻
作者: 热心的长宁市民    时间: 2016-12-5 15:35
这个嫖娼嫖的好,票儿去了,还有遭关
作者: 你好呀    时间: 2016-12-5 15:54
我就懒得评论这种人了
作者: 雯希宝贝    时间: 2016-12-5 15:59
奇葩一个
作者: 雯希宝贝    时间: 2016-12-5 16:00
这种人大有人在
作者: 雯希宝贝    时间: 2016-12-5 16:00
安逸天天看稀奇古怪
作者: 雯希宝贝    时间: 2016-12-5 16:40
怎么这么多好女人跟人坏男人,而我这样的人切没有人要

作者: 雯希宝贝    时间: 2016-12-6 13:02
宜宾一女子打电话报警,说自己被强奸、抢劫!
奇葩
作者: 彭老    时间: 2016-12-6 14:11
喜欢~,下次有这样的好内容,记得分享哦
作者: 暧阳    时间: 2016-12-6 22:30
能不能配真实的图  新闻真实性?
作者: 雯希宝贝    时间: 2016-12-7 02:02
nnnnnnnnnnnnnnnnnnnn
作者: 女人记住别爱    时间: 2016-12-8 02:14
我晕X﹏X
作者: 我就看看再走    时间: 2016-12-8 20:14
傻的可怜哦




欢迎光临 大宜宾-四川练团子 (http://dayibin.net/) Powered by Discuz! X3.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