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宜宾-四川练团子

标题: 你觉得喝酒的人应不应该是一份这种协议。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五.哥    时间: 2018-5-17 14:35
标题: 你觉得喝酒的人应不应该是一份这种协议。
酒后出事的事情越来越多,而出事之后,同饮者须承担损害责任,为了避免承担责任,喝酒之前,很多人就先签个协议,立下喝酒的生死文书。协议书示范文本一:
今日聚会饮酒,在座各位没有人灌我、劝我饮酒,喝酒多少纯为个人意愿。如果酒中、酒后出现身体不适、伤病、人为伤害或事故,或者回家途中遇到不幸,与在座各位无关。无需承担任何法律及经济责任。家人亲属亦不得追究同饮者责任。
本协议为酒前经本人充分理解内容含义的基础上自愿签署的,代表了本人的真实意愿。
签署人:XXX
X年X月X日
据有关专家说,此种协议有一定的效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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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神魔大陆    时间: 2018-5-17 15:13
那是不是搭便车也该有协议?扶老奶奶也该先找好证明?见义勇为必须要有人证

作者: 五.哥    时间: 2018-5-17 15:21
神魔大陆 发表于 2018-5-17 15:13
那是不是搭便车也该有协议?扶老奶奶也该先找好证明?见义勇为必须要有人证
...

有些时候扶人,你的确是要找好人证明。不然扶得起吗?

作者: 神魔大陆    时间: 2018-5-17 15:24
道德沦丧

作者: 五.哥    时间: 2018-5-17 15:27
神魔大陆 发表于 2018-5-17 15:24
道德沦丧

哎,这个社会呀,不扶道德有问题、扶了有时倾家荡产估计还得坐牢。

作者: 戏命师    时间: 2018-5-17 16:59
所以说,喝酒这个东西不要图所谓的高兴。来来来,干。出了事,谁组织的。主要责任,其他人连带责任。

作者: 我已四大皆空    时间: 2018-5-17 18:20
这个很好,本来大家出来聚都是朋友,出了事,谁都不想事情既然出了为什么还要伤大家的感情呢?但是我觉得这个协议朋友与朋友之间出来聚会,再带着个这么玩意儿出来肯定不符合现实。这份协议我觉得应该有店家提供。如果有店家提供这个我相信又是一个卖点

作者: 五.哥    时间: 2018-5-17 18:30
我已四大皆空 发表于 2018-5-17 18:20
这个很好,本来大家出来聚都是朋友,出了事,谁都不想事情既然出了为什么还要伤大家的感情呢?但 ...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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