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所需资料 1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。原件丢失的,可提供其他联复印件并加盖保险公司印章; 2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原件; 3、机动车行驶证原件。 4、属于受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,还应当提供《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》原件。 二、申请方式 申请人向支队车辆管管理所服务窗口提出申请办理。 三、办理流程 检测中心—车辆和驾驶人服务大厅—收费大厅—车辆和驾驶人服务大厅—查验车辆、上线检测 车管所咨询电话:0831- 7916800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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