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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我老婆是我大孃捡来带大的,婚前户口上在大嬢的弟弟那里,我老婆有赡养他的义务吗?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飘扬过y海    时间: 2018-3-13 22:20
标题: 我老婆是我大孃捡来带大的,婚前户口上在大嬢的弟弟那里,我老婆有赡养他的义务吗?
我老婆是我大孃捡来带大的,当时家里小孩太多,上户口会被罚款,所以就上在了大孃的弟弟(重组家庭不同父母)的户口上,以父女关系相称,他是单身汉。一直都在我大孃家长大,在我老婆读书间他也出过部分的学费和生活费。我老婆从打工后,寄回家的钱都是大孃一半,大孃的弟弟一半。现在找了个老伴,这老伴整天怂恿起他来问我们要这样费那样费,还要烟钱。和老婆结了婚来我们也一直都给了他钱,有需要钱的我们也都出了,现在是天天问着要这要那,还说不给就告我们。我就想问问我老婆有赡养他的义务吗?求解万能的朋友们!

作者: 一休    时间: 2018-3-13 23:53
帮你叫个大神来解答 ,,@五哥(王业松)

作者: 五.哥    时间: 2018-3-14 00:06
我想问一下你大孃是否健在。
你所说的你大孃的弟弟要你们赡养吗?

作者: 像我这样的人啊    时间: 2018-3-14 03:46
我觉得法律上是能构成赡养条件的,但应该有明文规定具体的赡养费用等等,你可以去百度查一下

作者: 练团长    时间: 2018-3-14 08:13
@重庆森林专业绿色来这里回答一下呢

作者: 飘扬过y海    时间: 2018-3-14 08:25
五哥(王业松) 发表于 2018-3-14 00:06
我想问一下你大孃是否健在。
你所说的你大孃的弟弟要你们赡养吗?

我大孃还在,每月我们都给生活费!

作者: 五.哥    时间: 2018-3-14 08:31
飘扬过y海 发表于 2018-3-14 08:25
我大孃还在,每月我们都给生活费!

你老婆一直在你大孃家长大的话,肯定要赡养你大孃,他弟弟的话,如果无儿无女。你们可以给点儿生活费,无须赡养,如果户口现在还在他弟弟户口上,那就不好说了,

作者: `林先生    时间: 2018-3-14 08:36
好好谈

作者: 五.哥    时间: 2018-3-14 08:40
其实赡养的话完全可以。但是他们这样无理要求要这样要那样的话你们完全可以不给。就算是自己的亲生,父母也不会这样索要的。

作者: 。。。。。。    时间: 2018-3-14 08:46
正因为不是亲生的,才会这样讨厌

作者: 飘扬过y海    时间: 2018-3-14 08:51
五哥(王业松) 发表于 2018-3-14 08:31
你老婆一直在你大孃家长大的话,肯定要赡养你大孃,他弟弟的话,如果无儿无女。你们可以给点儿生活费,无 ...

结婚后我老婆的户口已经下到我那里去了。

作者: 飘扬过y海    时间: 2018-3-14 08:56
五哥(王业松) 发表于 2018-3-14 08:40
其实赡养的话完全可以。但是他们这样无理要求要这样要那样的话你们完全可以不给。就算是自己的亲生,父母也 ...

一直以来我们也都是给了他生活费用等等!自从他找了个老伴后,就一直在他老伴家住着,帮着他老伴的儿子做事!现在是问我们拿钱越来越多了!我们真的是没有这样的能力啊?

作者: 五.哥    时间: 2018-3-14 08:56
你让他去告啊。每个月给生活费就不错了。非得要这样要那样。你老婆从小又不是他养大的。不过生活费,你们就应该给一点。

作者: 静等凯旋    时间: 2018-3-14 08:56
你们结婚了户囗迁你那里吧,至于生活费还是要给点的

作者: 五.哥    时间: 2018-3-14 08:59
飘扬过y海 发表于 2018-3-14 08:56
一直以来我们也都是给了他生活费用等等!自从他找了个老伴后,就一直在他老伴家住着,帮着他老伴的儿子做 ...

你不要管他了,让他去告吧!现在他有家了,更应该体谅自己儿女,你们拿不出这个钱。没有这个能力。他还要这样的话,我觉得你们没有必要再理他了,如果有一天他生病了卧床不起了这个你们应该去照顾,如果说没有吃喝了,寄一点生活费回去就可以了。

作者: 宜宾律师凌明    时间: 2018-3-14 09:07
练团长 发表于 2018-3-14 08:13
@重庆森林专业绿色来这里回答一下呢

来了来了

作者: 宜宾律师凌明    时间: 2018-3-14 09: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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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先从题干所述情况:实际进到扶养义务人与办理收养(户籍登记)不是同一人,现被扶养人已成年且与名义扶养人关系不好。鉴于此,本律师特作如下回复意见,仅供参考。
一、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来说收养关系还未解除前,对老人是有赡养义务的,当然名义上的收养人没有对被收养人进过扶养义务的除外,或者至少是个考量因素。
二、根据《收养法》第27条规定:“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、无法共同生活的,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。 不能达成协议的,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。”其第28条还规定:“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,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。”,也就是说提问人妻子是有权利和收养人解除收养关系的,主管机关是辖区民政局,更何况还是名义上的收养人。
三、再根据第三十条: 收养关系解除后,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,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,应当给付生活费。也就是说,从法律规定看收养关系解除后,对养父母,此处是指对被收养人进了扶养义务的,在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才要给抚养费。
欢迎对本回答转发和点赞,并对回答内容进行探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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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练团长    时间: 2018-3-14 10:25
重庆森林 发表于 2018-3-14 09: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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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先从题干所述情 ...

所以律师的结论是楼主的老婆,对她嬢嬢的弟弟(名义养父),其实是可以解除抚养关系,而且对他是没有赡养义务的对吗?如果嬢嬢生活困难,还是应该尽抚养义务对吧?

作者: 宜宾律师凌明    时间: 2018-3-14 10:31
练团长 发表于 2018-3-14 10:25
所以律师的结论是楼主的老婆,对她嬢嬢的弟弟(名义养父),其实是可以解除抚养关系,而且对他是没有赡养 ...

团长总结和归纳的太好了\(^^)/!

作者: 宜宾律师凌明    时间: 2018-3-14 10:33
重庆森林 发表于 2018-3-14 10:31
团长总结和归纳的太好了\(^^)/!

当然这个参考意见是建立在,题干所述事实属实并且有证据的基础上的

作者: Dr.Li    时间: 2018-3-14 10:46
不存在血缘关系,不构成赡养义务吧。

作者: ~.默守那份爱    时间: 2018-3-14 10:51
做是做到问心无愧就是

作者: 半疯半癫半凄凉    时间: 2018-3-14 10:59
重庆森林 发表于 2018-3-14 09: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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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先从题干所述情 ...

比如我的女儿是我哥哥捡的,他另结婚了就不要了,户口是我给她买的,上在我爸爸的户口上,她至今叫我哥哥为爸爸,但一直是我出钱抚养,直到大学毕业,我想问一下,我老了,我女儿有赡养我的义务吗?

作者: 仰望 *星空    时间: 2018-3-14 11:02
户口在,就是有一定的法律效应,

作者: 江湖热血    时间: 2018-3-14 11:08
路过路过

作者: 署名    时间: 2018-3-14 11:10
要赡养,比较没有你大孃,也没有你现在的老婆,也没有你现在的幸福生活

作者: 宜宾律师凌明    时间: 2018-3-14 11:11
你描述的是:拟制血亲,是否对老人有赡养义务,关键在于老人对娃娃是否进行扶养,如有,娃娃成年后是由赡养义务和责任的。

作者: 宜宾律师凌明    时间: 2018-3-14 11:11
宅娘 发表于 2018-3-14 10:59
比如我的女儿是我哥哥捡的,他另结婚了就不要了,户口是我给她买的,上在我爸爸的户口上,她至今叫我哥哥 ...

你描述的是:拟制血亲,是否对老人有赡养义务,关键在于老人对娃娃是否进行扶养,如有,娃娃成年后是由赡养义务和责任的。

作者: 钱是缘    时间: 2018-3-14 11:22
清官难断家务事阿

作者: foreve    时间: 2018-3-14 11:29
有啊!!

作者: 刘浪    时间: 2018-3-14 11:32
个人理解:没有赡养义务,对大孃有赡养义务。如他个人生活有困难,可以适当照管。

作者: 艾米    时间: 2018-3-14 12:52
不好说的!!也说不清楚

作者: 寒武    时间: 2018-3-14 13:09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
作者: 2逼青年    时间: 2018-3-14 13:40
这种情况是可以断绝关系的,可以每个月给点生活费,保证基本生活,

作者: 复活    时间: 2018-3-14 13:59
重庆森林 发表于 2018-3-14 09: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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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先从题干所述情 ...

专业解答30年,厉害了大神。我都看懂了!

作者: 宜宾律师凌明    时间: 2018-3-14 14:01
小小. 发表于 2018-3-14 13:59
专业解答30年,厉害了大神。我都看懂了!

感谢支持

作者: 天之涯梦之旅    时间: 2018-3-14 14:48
飘扬过y海 发表于 2018-3-14 08:51
结婚后我老婆的户口已经下到我那里去了。

那不要甩他

作者: 中年男人    时间: 2018-3-14 15:37
大宜宾果然是人才济济!各路神仙都有!

作者: 单身老男人    时间: 2018-3-14 16:34
兄弟!记住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

作者: 春天不能浪    时间: 2018-3-14 18:38
如果收养是事实,那大孃肯定是被赡养的,至于户口簿上谁名下没有意义。更没有义务

作者: chenzm7702    时间: 2018-3-14 19:02
重庆森林 发表于 2018-3-14 10:31
团长总结和归纳的太好了\(^^)/!

就是,有道理!

作者: A味道    时间: 2018-3-14 19:13
哈是看条件

作者: 『四叶草』    时间: 2018-3-14 19:27
肯定是有三,养育之恩大于天。

作者: 『四叶草』    时间: 2018-3-14 19:29
但是如果太过份了就另当别论。

作者: 披着羊皮的狼    时间: 2018-3-14 19:56
如果他弟弟没有子女,赡养他是应该的,不要学着沿海城市那些

作者: 九、离    时间: 2018-3-14 20:04
我没看内容我都知道,必须的赡养,你心是铁打的吗?

作者: 福lu    时间: 2018-3-14 20:21


作者: 黑色    时间: 2018-3-14 20:26
人家都说了,养父结婚了,以各种名目来要钱,一般家庭也承受不了这种索取,

作者: 桂花宝宝    时间: 2018-3-14 20:29
如果说以前他对你老婆还比较好的话,我觉得还是可以适当给一点,但是如果说以前对你老婆不是很好,经常打骂呀,糟蹋呀这些就没什么必要了,就简单的过年过节适当表示一下就行了,如果说对他不太好的话。

作者: 天/大兵宇    时间: 2018-3-15 08:02
       我觉得!  值不值得你老婆心里不能衡量?  非要血缘关系?  抱养的都不尽孝了?

作者: 往事如風    时间: 2018-3-15 08:5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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