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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性侵未成年人的罪犯个人信息将被公开!4万网友点赞支持,可怎么还有人表示反对?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好心的牛牛    时间: 2017-12-5 17:53
标题: 性侵未成年人的罪犯个人信息将被公开!4万网友点赞支持,可怎么还有人表示反对?
小编发现,最近一则“公开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人员信息”的消息在网上引起网友热议,有人表示支持,可以更好地预防犯罪,也有人认为公布隐私不利于这些犯罪人员改邪归正走向社会……

据淮安广播电视台12月2日的报道,12月1日下午,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四名涉嫌强奸、猥亵未成年人的被告人进行集中宣判。

同时,司法机关还将对这四人信息进行公开,并禁止其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工作,这在江苏全省尚属首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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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告人张某喜系淮阴区居民。曾经多次因强奸入狱,今年夏天,张某喜将邻居家的未成年女童骗至偏僻地段,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对其进行猥亵,被淮阴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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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告人陈某州等人也因强奸、猥亵未成年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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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刑事判决生效一个月后,这四名严重刑事犯罪人员的个人信息将通过司法机关的门户网站、微信公众号、微博等渠道向社会进行公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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淮阴区人民法院少年庭庭长郭云红表示,公开内容包括犯罪人员的姓名、身份证号、照片、年龄、性别、案由等事项。据介绍,除未满18周岁及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性侵未成年人严重刑事犯罪人员,均应公开其个人信息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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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被公开信息人员刑满释放或缓刑、假释考验期间,司法机关还将禁止这些人员从事与未成年密切接触的工作,如学校、幼儿园、培训机构、妇科及儿童医院、儿童乐园等机构。对性侵未成年人罪犯的从业禁止,将由检察机关在起诉时提出禁止令量刑建议,法院判决时决定采纳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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淮阴区范围内所有招聘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工作人员的机构,在录用人员的过程中,均要求其主动接受行政监督。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政协、民主党派、人民群众、新闻媒体、行风监督员等均可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,保证从业禁止工作的法制化和规范化。

最近太多涉及未成年人侵害的事件了,地方法院的举措引起了网友热议,在@人民日报 的微博底下,有近4万网友对此表示赞许支持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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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少网友留言表示支持,并建议向全国推广这样的做法。
不过也有网友持反对态度,不少人担心这样公开后,会不会造成这些人难以改邪归正,直接破罐子破摔继续作案呢?这样适得其反的效果,反而不利于保护未成年人。


宾粉们,你怎么看呢?


内容来源:19楼


作者: 玫瑰玫瑰    时间: 2017-12-5 17:55
支持公开,这样还起到一定的震慑,想性侵未成年之前都要考虑下这严重的后果。
作者: 我已四大皆空    时间: 2017-12-5 19:05
支持公开

作者: 茫茫然丶    时间: 2017-12-5 19:48
本性难移。直接关无限期算了。这就不用公开了。也不怕再出来犯事了,毕竟大家都很忙,关注不过来。几年后也就忘了,除非特别重大的。

作者: 奔跑的蜗牛19988    时间: 2017-12-5 19:59
玫瑰玫瑰 发表于 2017-12-5 17:55
支持公开,这样还起到一定的震慑,想性侵未成年之前都要考虑下这严重的后果。 ...

拉出去枪毙,

作者: 小草粑粑    时间: 2017-12-5 20:28
对于屡教不改的人,第一次判3年,第二次因为相同的事情,那就直接30年,第三次还因为相同的事情那就是300年!一而再再而三的人还值得同情?

作者: 若爱琴深爱    时间: 2017-12-5 20:49
混经验

作者: 取啥子用户名嘛    时间: 2017-12-5 21:51
要嘛没收作案工具,要嘛直接无期算了。他不是喜欢免费的吗?就让他一辈子都吃免费的饭吧

作者: 一个人买醉!    时间: 2017-12-5 21:52
建议在此类人群中脸上刺青,不用专业技术不易清洗,以后走到大街上就容易辨认了!

作者: 带点小情绪。    时间: 2017-12-5 22:03
为什么18岁以下的就不公开?让他们继续作案?

作者: foreve    时间: 2017-12-6 02:43
点赞!!
作者: 浮生一笑    时间: 2017-12-6 03:00
对付这种人就该如此  罪有应得

作者: 『無怨―無悔』    时间: 2017-12-6 03:00
如果是国民党。一定选择枪毙,杀一儆百………

作者: 大宜宾市    时间: 2017-12-6 04:17
支持公开

作者: Apple不爱糖    时间: 2017-12-6 04:18
猪狗不如的事都做了,就该承担后果,
作者: @淡定未来¥    时间: 2017-12-6 04:31
Apple不爱糖 发表于 2017-12-6 04:18
猪狗不如的事都做了,就该承担后果,

猪狗没浪高的情商得

作者: 我不是人民币    时间: 2017-12-6 07:09
枪毙……

作者: 甜甜的囡囡    时间: 2017-12-6 09:04
茫茫然丶 发表于 2017-12-5 19:48
本性难移。直接关无限期算了。这就不用公开了。也不怕再出来犯事了,毕竟大家都很忙,关注不过来。几年后也 ...

对,直接关死期,让他们在里面自己爆菊花

作者: 茫茫然丶    时间: 2017-12-6 09:09
莫斯科的眼泪 发表于 2017-12-6 09:04
对,直接关死期,让他们在里面自己爆菊花

太血腥

作者: 甜甜的囡囡    时间: 2017-12-6 09:16
茫茫然丶 发表于 2017-12-6 09:09
太血腥

难道你见过

作者: 苒宝    时间: 2017-12-6 10:03
性侵未成年应该直接判阉刑

作者: 其实平安就好    时间: 2017-12-6 11:29
整得好

作者: 猕猴桃亲亲    时间: 2017-12-6 12:31
支持,这样恶心的人,就应该公布出来,这样的人,还需要一次二次,本性就是坏的,如果不公布出来,会让更多的人受害

作者: dybwx123    时间: 2017-12-6 13:14
这种人渣就该这样

作者: 茫茫然丶    时间: 2017-12-6 13:15
莫斯科的眼泪 发表于 2017-12-6 09:16
难道你见过

电影~~~哈哈哈哈。

作者: 两个字十六笔    时间: 2017-12-6 14:38
中国惩戒性侵的太轻了,如果像是别的国家直接判死刑!不过这很中国嘛

作者: 李涛!    时间: 2017-12-6 14:53
支持公开这样的做法,特别是那些一次两次的惯犯。你还指望他改过自新吗?深山老林他们最终的归宿。走到哪里都能认出他们那张明星脸。你

作者: 愫暮    时间: 2017-12-6 15:19
公开,但是感觉那个判刑有点少

作者: ╰→緣啓緣搣_    时间: 2017-12-6 16:16
就该公开

作者: 扛霸子鲜锅兔    时间: 2017-12-7 10:38
强力建议!性侵未成年把鸡鸡剪了!!

作者: 一人饮酒醉    时间: 2017-12-7 12:36
枪毙了吧

作者: 流年    时间: 2017-12-7 13:15
爆什么光,这种垃圾直接毙了

作者: ︶支γǎйdè瘼    时间: 2017-12-7 22:03
纳入征信黑名单,如改正错误,有悔过之心,可以征用,否则,将被社会淘汰抛弃,人力资源系统列入黑名单,公安部列入黑名单,各种用人单位列入黑名单……

作者: 云淡风轻是伪装    时间: 2017-12-7 22:49
反对的无非就想提人权,但这种人不配有人权。

作者: 青春万岁    时间: 2017-12-8 07:51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
作者: 小草粑粑    时间: 2017-12-8 14:24
你比我还偏激!!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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