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宜宾-四川练团子

标题: 就从今天起!宜宾南门桥公交专用车道,可以通行社会车辆了!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水果香香    时间: 2017-11-7 19:01
标题: 就从今天起!宜宾南门桥公交专用车道,可以通行社会车辆了!
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
关于启用金沙江南门大桥多乘员车道(HOV 4+)的通告
宜公交通【2017】35号

为满足广大市民通行需求、提高金沙江南门大桥公交专用车道使用效率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等相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支队将桥面公交专用车道设置为“多乘员车道(HOV 4+)”,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:

一、多乘员车道起止点

起点:蜀南大道长江大道路口

终点:将军街南街路口

二、多乘员车道通行条件

(一)除公交车、特种车辆等已许可通行该车道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,通行该车道时,车上乘员必须达到4人(含驾驶员)及以上方可驶入该车道通行。

(二)经过本车道检测区时,请驾驶员自觉提前打开全车车窗接受检测,若因未打开车窗导致检测失败通行的车辆,支队将依法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。

三、启用时间:即日起生效。

四、请广大市民通行该车道时,自觉遵守上述规定并严格按照交通标志、标线指示通行,以确保多乘员车道有序运行。对违反规定驶入的车辆及驾驶员,支队将依法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相关规定予以处罚。

特此通告

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

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七日



[attach]317913[/attach]

[attach]317914[/attach]


内容来源:宜宾公安交警

作者: 卖手机.修手机    时间: 2017-11-7 19:05
沙发一个

作者: 一二三四五    时间: 2017-11-7 19:06
还是不走的好 天天变月月变 宜宾这个交通不说了

作者: 網名難想    时间: 2017-11-7 19:20
前提是四人以上

作者: 霉起冬瓜灰    时间: 2017-11-7 19:32
言下之意出租车坐满4人就可以走??

作者: 牛有德在此    时间: 2017-11-7 19:37
还尼玛开窗不要搞忘了

作者: z.y    时间: 2017-11-7 19:47
下大雨也要开窗?喜剧哦

作者: 一笑奈何    时间: 2017-11-7 19:52
真的假的

作者: 志刚哥    时间: 2017-11-7 20:02
路过……

作者: 华野    时间: 2017-11-7 20:11
这个罚款好计谋,条款这么多,不小心就会着了

作者: 过去再美    时间: 2017-11-7 20:14
下雨天也要啊,估计没得好多人愿意走

作者: 媛媛姐姐    时间: 2017-11-7 20:30
…………

作者: 爱情※蜗牛    时间: 2017-11-7 20:34
又是一条出路啊,明天去南门桥头等生意5块一趟。

作者: 泽荀    时间: 2017-11-7 20:38
敞篷车还可以,就是坐的到4个人不

作者: 有钳^O^任性    时间: 2017-11-7 20:43
奇葩交通规则,宜宾特点!!!

作者: yu123    时间: 2017-11-7 20:45
为啥子要四人

作者: 胖墩墩Xiao    时间: 2017-11-7 20:47
???是不是哦???

作者: 不易丶    时间: 2017-11-7 20:48
没懂,

作者: 寂寞梧桐    时间: 2017-11-7 21:44
四人,载客!私家车就别去凑热闹,冬天将至,开窗好感冒,医院笑了

作者: 汐c    时间: 2017-11-7 22:20
牛逼啊,你也不知道到底哪个是测试人数的,桥上全程开窗?冬天吹的你不要不要的。。

作者: @Mr.Zeng    时间: 2017-11-7 22:31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
作者: 钟爱粉色    时间: 2017-11-7 22:36
这位水果香香终于不是路人了

作者: 看淡、放下    时间: 2017-11-7 22:44
对宜宾交通无语,三天两头都在变,本地人都找不到北,更别提外地人了,前几天就看见一辆私家车跟在公交车屁股后面走专用车道

作者: 广益牙科高医生    时间: 2017-11-7 23:49
变得我都怀疑人生咯

作者: 讨厌装逼人    时间: 2017-11-8 01:12
毛病一样.改的希烦

作者: tyler    时间: 2017-11-8 07:09
到了将军街路口要往江北走又该咋个走?

作者: 小小马老板儿    时间: 2017-11-8 07:10
4人+开窗。就过一个桥
作者: 似梦年华    时间: 2017-11-8 07:45
私家车载客,是不是算违规!

作者: 江湖热血    时间: 2017-11-8 08:41
路过路过

作者: 艹蛋的人生·    时间: 2017-11-8 08:42
还是不要走,要不那天忘了,不看车窗,或者两三个人就遭了,妈的多人和一人有撒区别,不都在车里,宜宾这个交通简直不想说了



作者: 有灵魂的婚礼人    时间: 2017-11-8 09:11
是真的,我在附近看见标志

作者: 〈〈青春〉〉    时间: 2017-11-8 09:14
路过看看
作者: 德峰装饰.金隆华    时间: 2017-11-8 09:15
何为载客车辆?有文字陷阱哦

作者: 大宜宾帅小伙    时间: 2017-11-8 09:24
奇葩条款

作者: 宜宾服装批发    时间: 2017-11-8 09:28
感谢政府,考验宜宾人智商和体格的时候到了……

作者: 开心就好98    时间: 2017-11-8 09:29
为啥开窗。科技那么发达

作者: 张大大。    时间: 2017-11-8 09:29
下大暴雨是不是还要自备雨伞

作者: 罗密欧    时间: 2017-11-8 09:48
关键是过桥之后咋个走,只能走沿江路,否则其它路全是逆行,真的是奇葩

作者: 宜宾13458836501    时间: 2017-11-8 09:53
宜宾交通真无奈

作者: 艾米    时间: 2017-11-8 09:53
可以不堵了

作者: 川Q5366    时间: 2017-11-8 09:56
跟国际接轨咯

作者: 福lu    时间: 2017-11-8 09:57


作者: 老三@    时间: 2017-11-8 10:05
算了不去

作者: 水又族    时间: 2017-11-8 10:11
信息有点滞后

作者: 事了拂衣去    时间: 2017-11-8 10:13
又是宜宾经验,又想上头条,继续这样搞宜宾知名度会上升的,将来有其它城市效仿,人们会说:“这规定很宜宾”。

作者: 俊材星驰    时间: 2017-11-8 10:15
。。。。。。

作者: ②哥    时间: 2017-11-8 10:17
真会搞

作者: 漆漆    时间: 2017-11-8 10:34
还是安逸
作者: 白酒蒸馏工程师    时间: 2017-11-8 10:34
路过,,感觉像套路

作者: 幸福随缘    时间: 2017-11-8 10:35
对与我们宜宾的交通,我们宜宾的交警真是,费尽心思,想一出是一出,真快把我们市民都搞成神经病了
[attach]318356[/attach]
[attach]318357[/attach]

作者: 刘盛春    时间: 2017-11-8 10:36
好安逸

作者: 刘盛春    时间: 2017-11-8 10:36
当三人时在桥头找一个人就可以了

作者: 宜宾活地图    时间: 2017-11-8 10:47
他一句没拍到,你就算没窗子也一样罚款扣分。不敢去!

作者: 宸~祺嫲嫲    时间: 2017-11-8 10:59
为了方便, 这下出租车有理由中途揽客了,异地车辆如何知道有此规定。

作者: 爱妞儿    时间: 2017-11-8 11:00
.............

作者: 为梦想拼搏    时间: 2017-11-8 11:04
哈哈哈哈,这个规定是哪个王八犊子想出来的?你想让大宜宾人民都问候你祖宗八代嘛?

作者: 为梦想拼搏    时间: 2017-11-8 11:06
最后说一句,宜宾的道路就不是人设计的……

作者: 请叫我达文西    时间: 2017-11-8 11:09
算了,我随时车子都是一个人,不惹你

作者: 为梦想拼搏    时间: 2017-11-8 11:11
三个开车都不能过桥,老子又不是过桥打麻将,是斗地主去的!

作者: 军刀    时间: 2017-11-8 11:14
路过。。。。。。

作者: 丽莎    时间: 2017-11-8 11:29
一会这样,一会那样,好儿戏的感觉!

作者: 顾②姐姐    时间: 2017-11-8 11:31
真滴假滴
作者: 唯爱成殇    时间: 2017-11-8 11:42
汐c 发表于 2017-11-7 22:20
牛逼啊,你也不知道到底哪个是测试人数的,桥上全程开窗?冬天吹的你不要不要的。。
...

就南门桥头哪儿就有一个,是摄像头吧

作者: 赤朱丹彤    时间: 2017-11-8 11:45
屁儿大个城市,一点批路随时改来改去,像我们这些在外面的人,过年回去完全不晓得咋个走,热

作者: 匪我    时间: 2017-11-8 11:46
那么人家smart怎么办

作者: 北城以北    时间: 2017-11-8 11:53
掌权者脑残就像小孩子玩家家一样随意。

作者: 努力前行    时间: 2017-11-8 12:03
下次过桥的时候在路边带三个人过桥就可以了三。

作者: 胡闹flower    时间: 2017-11-8 12:08
什么意思?没太懂?从哪里到哪里必须这样走,求告知,谢谢


作者: 凌成英    时间: 2017-11-8 12:10
宜宾交警的发款套路,而且深

作者: 紫紫    时间: 2017-11-8 12:22
。。。。。。。

作者: 往事如風    时间: 2017-11-8 12:24
估计不久又要变!

作者: 天冷风吹屁屁凉    时间: 2017-11-8 12:35
私家车别去凑热闹了。。开窗多半要忘记


作者: 半寸时光.    时间: 2017-11-8 12:40
佩服

作者: 断魂惆怅愁更满    时间: 2017-11-8 12:49
真特么的牛逼。随时都在改。交通太混乱了。

作者: lin林    时间: 2017-11-8 12:50
只想说   奇葩规则

作者: 日、有所思    时间: 2017-11-8 13:07
随时在变

作者: 砰然心动    时间: 2017-11-8 13:09
这又是变着法子搞创收吧?

作者: 一笑奈何    时间: 2017-11-8 13:10
然而并没用

作者: 砰然心动    时间: 2017-11-8 13:15
为梦想拼搏 发表于 2017-11-8 11:04
哈哈哈哈,这个规定是哪个王八犊子想出来的?你想让大宜宾人民都问候你祖宗八代嘛?
...

就是,是谁给他们的权利来制造奇怕规定。

作者: 紫蘭萱    时间: 2017-11-8 13:17
我对宜宾公交车根本不熟

作者: 仰望 *星空    时间: 2017-11-8 13:19
就只是过一哈南门桥,这样又大大加重了将军街的通行压力!

作者: 宜宾水电安装    时间: 2017-11-8 13:25
这样的交通规定真特别,宜宾厉害

作者: 慌哥    时间: 2017-11-8 13:39
罗密欧 发表于 2017-11-8 09:48
关键是过桥之后咋个走,只能走沿江路,否则其它路全是逆行,真的是奇葩

过桥右转就是下桥,进城好像要走涌泉街才可以。

作者: 领头杨    时间: 2017-11-8 14:18
过桥的喊一声,三缺一

作者: hx123    时间: 2017-11-8 14:19
很明显就是要组成对,单身狗不准过

作者: 擅解人衣    时间: 2017-11-8 14:21


作者: 最美、心    时间: 2017-11-8 14:35
终于没这么绕了

作者: 静哥哥哟    时间: 2017-11-8 14:44
给我没得撒子关系的

作者: 罗密欧    时间: 2017-11-8 14:44
对啊,过了之后只能下桥,其实没什么意义的,走戎州桥还好点,我们这里的交通我是真服了,

作者: Mr.黄    时间: 2017-11-8 14:51
我都不晓得,交通部门脑壳装的啥子

作者: H0NG    时间: 2017-11-8 14:57
不开车进城骑电马儿完美

作者: 矮矬穷。    时间: 2017-11-8 15:05
朝令夕改,宜宾的交通规则比天气变化还无常!

作者: Dr.Li    时间: 2017-11-8 15:06
哈哈!

作者: A邂逅春天    时间: 2017-11-8 15:37
又多了一个生财之道了,可以在南岸桥头等差一人的车,

作者: yc5270177    时间: 2017-11-8 15:42
宜宾交通真的是越整顿越老火,江北到南岸自己开车转得鬼火起

作者: 傱瀓樴舝    时间: 2017-11-8 15:46
宜宾越来越堵,从长江桥就看出来了

作者: 苗苗~    时间: 2017-11-8 15:53
胡闹flower 发表于 2017-11-8 12:08
什么意思?没太懂?从哪里到哪里必须这样走,求告知,谢谢

好像说如果想从南门桥进城必须四人一车才可以从南门桥走,以前不是南门桥是出城,戎州桥进城的嘛

作者: 大画西油师傅    时间: 2017-11-8 16:05
私家车,到了南门桥头,要带几个人过桥

作者: 《广源科技》    时间: 2017-11-8 16:05
抱个婴儿算不算?能检测到不?????求解?


作者: 胡闹flower    时间: 2017-11-8 16:33
苗苗~ 发表于 2017-11-8 15:53
好像说如果想从南门桥进城必须四人一车才可以从南门桥走,以前不是南门桥是出城,戎州桥进城的嘛
...

意思南门桥改成双向行驶了?懂起了,谢谢





欢迎光临 大宜宾-四川练团子 (http://dayibin.net/) Powered by Discuz! X3.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