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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警惕!长宁人还敢这样帮邻居吗?有人挨赔了12万! [打印本页]
作者: 车油老王 时间: 2016-10-26 19:16
标题: 警惕!长宁人还敢这样帮邻居吗?有人挨赔了12万!
我们长宁人经常说
远亲不如近邻
有时候邻居开口
让帮个忙什么的,一般都不会推辞
可是有种忙,可千万不能帮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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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楼女住户忘带钥匙
从4楼住户阳台进入家中时坠亡
然后,3名邻居被死者家属告上法庭!
事件回顾:今年6月21日上午,陕西商南县某小区,3楼304女住户尹某到家门口后,发现未带钥匙,便找了302室的杜某、楼上404室的简某及10号楼的樊某帮忙,并从樊某家找到两块旧窗帘布系成“安全绳”,想从404室的阳台翻入自己家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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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网络配图)
杜某、简某、樊某称,他们进行了劝阻,但尹某仍将自己系好的窗帘布绑在腰间;当其从404室阳台边沿移开双脚时,两块窗帘布忽然松开,她当即坠楼不幸身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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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19日,事发后,坠亡女住户的丈夫、子女及父母将某三名邻居诉至法院,要求三个被告被告对他们的各项损失346668元承担30%的责任,即1040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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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网络配图)
近日,商南县法院特意在事发社区进行审理此案,希望居民群众提高安全意识及法律意识,避免出现不安全事故。当天庭审未有结果,将择期宣判。
曾有同类案例 邻居无奈补偿10余万
事件回顾:2012年11月4日晚,江苏张家港市某小区301室的高某回家,没带钥匙,于是来到楼上401室邻居全某家,想翻窗回家。全某和家人认为此举危险并进行了提醒,但高某坚持要做。全某碍于情面,将高某带到一间卧室让其借道。不幸的是,高某翻窗时摔到一楼,当场身亡。
高某家属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全某赔偿40余万元。经法院调解,双方达成协议,全某同意补偿高某家属12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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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样的案例告诉我们什么?
好心帮忙是一种美德
但有些“忙”绝对不能帮!
比如翻窗这种!
请记住:帮助别人的目的是要让人化险为夷,而不应让人身临绝境。其实生活中忘带钥匙的事情还挺常发生的,不管自己还是他人,都绝对不能采取危险的攀爬,正确解决办法主要有以下几种:
■ 首先,物业通常备有常驻社区的开锁匠的联系电话;
■ 打110求助,接线员会提供开锁匠电话(离你居住地最近的,并在警方登记备案的);
■ 如果连开锁匠都打不开你家的门,实在没办法了,还可以求助119(提醒:尽量不要占用救援资源)。
好了,回到本文的重要提醒上来——
你自己不会做出这么危险的事,但邻居要从你家翻、劝阻了还不听怎么办?
要翻窗?不如直接跟他翻脸!
人命关天,这是对对方
也是对自己的保护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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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来源:长宁在线)
作者: XSL 时间: 2016-10-27 00:18
路过……
作者: 石头丶多余的 时间: 2016-10-27 00:31
我去10w就这样没了
作者: 珊珊 时间: 2016-10-27 06:26
啥子事都有。。。不合理,邻居不借道从顶楼下来的谁赔??
作者: 杨扬 时间: 2016-10-27 11:14
不借呢,说人家小气借了……这于扶和不扶是一会事嘛
作者: 王先森 时间: 2016-10-27 14:15
点赞评论。
作者: 不易丶 时间: 2016-10-27 15:54
哎哟喂。帮了忙钱就没的了。
作者: 大魔王 时间: 2016-10-27 16:20
要汲取教训了
作者: 一个温暖的家 时间: 2016-10-27 17:45
简直就是扯淡,还有这样的人,不可理喻
作者: 小豆 时间: 2016-10-28 05:58
有时候忙 不是那么好帮的
作者: 一笑奈何 时间: 2016-10-28 10:38
有太多的不合理。
作者: AAA陈半仙!勿扰 时间: 2016-10-28 15:11
哈哈哈 太尼玛坑爹了 太狗血了
作者: 苗苗~ 时间: 2016-10-29 00:24
,,,,,,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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