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宜宾-四川练团子

标题: 第一次与她邂逅,我就永远也离不开她了!但我是个有老婆的人……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唯妳卟唸    时间: 2017-10-11 06:19
标题: 第一次与她邂逅,我就永远也离不开她了!但我是个有老婆的人……
我出生在宜宾的一个小山村。我的记忆应该从7岁左右才有印象,因为那个时候读书了。直到我读初中的时候,我喜欢了我人生中第一个女孩,从小学一年级就喜欢她,那个时候真的就是单纯的不能再单纯的喜欢了。

初三时,她告诉我她有男朋友了,当然我伤心过,流泪过。但是完全不懂喜欢和爱的我还是过来了,不像有些外省学校传出某某学生因为女朋头而打架斗殴,导致伤残如何如何。家人给我的教育非常好,所以即使怎么伤心,我从来不会去惹是生非。

后来因为种种原因而导致高中没毕业就进入了工作行业。一年工作下来,除了平时零花钱外,07年初我用上千元工资买了家里唯一一个直板手机。有了聊天工具,慢慢的,我开始恋爱了,然后娶妻生子,生活得很美满很幸福。

直到几年后,我遇上了“她”。第一次看到“她”是在手机上,那个时候,“她”并不出众,我没有在意过,可是缘分就是缘份,后来遇见“她”的次数多了,慢慢的开始喜欢上“她”了。最后因为机缘巧合,我与“她”邂逅了。邂逅之后的我,被“她”深深的迷住了,原来“她”是这么的“迷人”这么让人深深的爱着“她”。

短短几天时间,我就发生了很大变化,我又一次慢慢<成长>了,当然是跟“她”一起成长,一起生活。不要觉得我花心,因为“她”真的太迷人了,导致我老婆后来也非常喜欢“她”。到最后,我们一家三口陪着“她”一起生活一起幸福过日子。

最后,我想把“她”介绍给看过此贴的任何一个人,“她”就是我们最可爱、最具有神秘色彩、最具人气、最迷人的大宜宾APP。相信很多很多朋友已经像我这样深深爱上“她”了吧。如果是,请你把“她”介绍给还没有来得及认识“她”的你的朋友。

最后祝广大宜友们,阖家欢乐,开开心心,永远幸福。

解释一下,文中我与“她”一起成长中的成长,是指级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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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 七巷猫友    时间: 2017-10-11 09:24
沙发。。。

作者: 青春喂了    时间: 2017-10-11 10:30
我靠坑爹啊


作者: 晴天、云彩    时间: 2017-10-11 10:33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
作者: 遗忘梦    时间: 2017-10-11 10:46
套路太深

作者: 事了拂衣去    时间: 2017-10-11 10:50
真有个“她”,也不会拿出来讲,究竟有没有个她还真不好说。

作者: JS山山    时间: 2017-10-11 10:53
满满的套路


作者: 初。    时间: 2017-10-11 10:55
擦,牛逼

作者: 媛媛姐姐    时间: 2017-10-11 11:07
还加引号?大宜宾不是练团长创的嘛,你为什么要用女旁她呢?

作者: 悠宜    时间: 2017-10-11 11:20
一起生活这么多年了 才八级么

作者: 淡淡绿茶香    时间: 2017-10-11 11:41
套路啊!

作者: 玫瑰玫瑰    时间: 2017-10-11 12:00
泡沫媛媛 发表于 2017-10-11 11:07
还加引号?大宜宾不是练团长创的嘛,你为什么要用女旁她呢?

因为发帖人是男的,就会觉得是“她”。

作者: 爱妞儿    时间: 2017-10-11 12:16
哈哈哈

作者: 唯妳卟唸    时间: 2017-10-11 12:24
泡沫媛媛 发表于 2017-10-11 11:07
还加引号?大宜宾不是练团长创的嘛,你为什么要用女旁她呢?

因为所以啊 嘿嘿嘿

作者: 。。。。。。    时间: 2017-10-11 12:36
晕。。。。。。

作者: 唯妳卟唸    时间: 2017-10-11 12:52
。。。。。。 发表于 2017-10-11 12:36
晕。。。。。。

别晕 人生处处是套路 哈哈哈

作者: 唯妳卟唸    时间: 2017-10-11 12:54
丟le幸福de豬 发表于 2017-10-11 11:20
一起生活这么多年了 才八级么

好像不止了

作者: 杰哥↖(^ω^)↗灵妹    时间: 2017-10-11 12:55
还以为……!!

作者: 唯妳卟唸    时间: 2017-10-11 12:56
杰哥↖(^ω^)↗灵妹 发表于 2017-10-11 12:55
还以为……!!

以为什么呢?

作者: 杰哥↖(^ω^)↗灵妹    时间: 2017-10-11 12:56
唯妳卟唸 发表于 2017-10-11 12:56
以为什么呢?

哈哈,套路太深

作者: 唯妳卟唸    时间: 2017-10-11 12:58
杰哥↖(^ω^)↗灵妹 发表于 2017-10-11 12:56
哈哈,套路太深

必须滴

作者: 泽荀    时间: 2017-10-11 13:02
{:4_575:}{:4_575:}{:4_575:}{:4_575:}{:4_575:}{:4_575:}

作者: 十三妖    时间: 2017-10-11 13:04
哈哈哈哈。我们大家都很爱“她”

作者: Ivy    时间: 2017-10-11 13:05
靠,掉井里了

作者: 久运租车小姐姐    时间: 2017-10-11 13:07
套路太深

作者: 我只是我    时间: 2017-10-11 13:09
好坑啊

作者: 努力前行    时间: 2017-10-11 14:18
切!骗得团团转!

作者: 别闹大家都很忙    时间: 2017-10-11 14:47
这里的山路十八弯

作者: __入梦半分醒。    时间: 2017-10-11 15:34
厉害哥子大宜宾看好你

作者: 开心就好98    时间: 2017-10-11 16:21
自古套路得人心

作者: 双子_女司机    时间: 2017-10-11 21:56
今天好像是你领票给我的吧!

作者: 呦呦若爱    时间: 2017-10-12 14:54
人才,你怕是陪到泡妞噢

作者: llwm    时间: 2017-10-12 16:23
还以为你们一起玩充气娃娃呢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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